法界是随光所现的明性,三界是冰块折射了明性,成为光芒形态。
法界很难形容,用二元对立的分裂意识,是无法理解觉明空一体性的。
法界是完全脱离语言文字的,就好像,用水波无法形容虚空一样。
用比喻而言,就好像灯泡与光的关系。
灯泡可以发光,但是灯泡并非是光。
光可以通过灯泡展现,但是没有灯泡,光明依旧以其它形态存在。
法界很难描述,祂是一种性质。
性质,你们能理解吧,性质,是不可以用形态描述的。
你自己体验一下,你眼睛看到世界,你看到的等同于目光吗?
眼睛类似于你的身心,目光清澈等同于法界智慧。
你无法用眼睛的大小,是否近视,去揣测目光的明晰。
可是离开目光的明晰,只有眼睛是无法呈现世界的。
再给你们解释一下,你蹲在地上保持一个姿势,长达四小时,身体都麻木了。
突然间你可以换个姿势躺下来。
在你躺下的瞬间,身心是否有一种舒适解脱的感受?
这种感受中,那种解脱感的性质,
与你觉悟时,身心彻底解脱的性质是同一种性质,只是程度不同而已。
再比如,你丢了一百元钱,想不起放哪里了。
找了半天后,突然想起在什么地方,在这个想起来钱在何处的瞬间,
你一定有一种心开意解的感受。
这种感受,与你解开一道数学题的感受,性质是一样的。
都是破除迷幻,心灵觉悟了的感受。
这种感受与真正的大觉悟,性质是一样的,只是程度不同。
再比如,点亮一根火柴,火花驱散了周围黑暗。
火柴光无法与太阳相比,可是光芒驱散黑暗的性质是一样的。
你能观察到自己愤怒,自己高兴,自己忧伤,自己迷茫吗?
看到自己情感体验的,一定是你的意识,以及与意识连带着的心灵觉知。
如果你心里不清楚、不清醒、不明了,你无法看到自己的状态,对吧?
你看到自己的一切状态,看到状态的清醒中,
那个能分辨状态,却不会被分辨带动的,就是觉知。
在觉知深层,那个不被觉知的细腻分别所遮蔽的,就是明晰。
明晰中没有觉知,空中无色,就是圆满的法界。
法界,因脱落生灭诸法,于一切法中不动,而称为法界。